簡介

「退役殘疾運動員轉型計劃」旨在為幫助退役殘疾運動員在運動生涯後融入社會,開展「第二事業」。計劃為退役殘疾運動員提供工作機會︑在職培訓及進修資助,協助他們在退役後發展長遠事業打好基礎,提升資歷和技能。另一方面,鼓勵及資助各特殊學校、津助中小學及體育機構聘用退役殘疾運動員,推廣體育發展和培養人材。 

計劃包括兩個部分:

 1. 學校體育推廣主任/學校行政助理 
協助處理學校文書工作、支援學校日常運作及協助籌備並執行校園體育活動,加強推廣校園體育文化 

2. 體育機構行政人員 
協助推廣體育及培育有潛質的體育行政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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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目標

  • 為學校和體育機構配對殘疾運動員,聘用期合共最多 6 年,薪酬及強積金供款由本計劃全額資助
  • 提供在職培訓、進修資助予受聘運動員,提高其行業知識及通用技能
  • 推廣學校和體育機構體育發展,培養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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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運動員

    退役殘疾運動員
    • 申請「退役殘疾運動員轉型計劃」時退役不超過6年 *^
    • 曾接受最少2年香港代表隊訓練 * 或最少2年全職職業運動員 *^;及
    • 曾最少1次代表香港參加國際賽事,包括全國殘疾人運動會或錦標賽 *^

    * 需由所屬體育總會核實

    ^ 如未符合上述要求,殘疾運動員就業及教育委員會將按個別情況審批

  • 學校

    特殊學校或津助小學   
     

    ** 配對名額視乎參加計劃的退役殘疾運動員數目及可用資源而定

  • 體育機構   
     

    • 康樂及⽂化事務署(康⽂署)體育資助計劃下的體育總會
    • 中國⾹港殘疾⼈奧委會
    • ⾹港精英運動員協會
    • ⾹港體育學院
       

    以上機構的關聯公司

    ** 配對名額視乎參加計劃的退役殘疾運動員數目及可用資源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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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特點

每名參加者的基本資助期為 4 年。基本資助期完結後,參加者如表現良好並獲僱主及殘疾運動員就業及教育計劃秘書處推薦,經批准後資助期可最多延長 2 年,即合共最多 6 年。

於資助期內,參加者可獲以下 3 項資助:
  • 工作配對

    秘書處會為參加者與參與學校和體育機構進行配對,參加者的薪金按學歷、訓練年期、相關工作經驗釐定並由本計劃全額資助。

  • 進修資助

    計劃為參加者提供在職進修資助,協助提升學歷、增加職場競爭力,包括:

    1)專上教育課程資助

    參加者可申請 1 個與其職位相關的專上教育課程學費,課程不少於半年,資助金額為學費的80%(上限為HK$40,000),以實報實銷方式支付。

    2)短期課程資助

    參加者可申請每年 1 個(以學年計算)與職位相關的短期課程,資助金額為學費的80%(上限HK$2,000),以實報實銷方式支付。

  • 在職培訓

    計劃為參加者提供一年兩次在職培訓,協助提升工作相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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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有意參加者、學校及體育機構須填妥轉型計劃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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